发表时间: 2020-05-19 12:19:13
作者: 广州无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来源: 金角财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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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,国际粮食市场云诡波谲,国内也在强调要“稳定粮食生产”。
同时,有地方政府相继推出政策,规定撂荒两年以上的农田,要被政府回收处理。
抛荒农田要回收,这是一直在喊的一个口号。这次有地方是动真格了。
邵阳要收回土地
早些天,邵阳市下辖的邵阳县、邵东市、新邵县坪上镇,用政府通告形式发布了一项指令:
“对于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基本农田,由所属村集体收回并负责落实复耕。”
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稻谷补贴等惠农补贴政策,对于弃耕抛荒的,一律取消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稻谷补贴。
鼓励承包经营耕地的农户依法、自愿、有偿流转。
现在的农村土地关系已经实行了40多年,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现在农村土地市场的主流。但是,随着经济的发展,这种关系早已经被打破。随处可见的闲置土地,表明经济结构的改变已经渗入到农村的细胞之中。
简单来说,邵阳对于闲置农田的态度非常坚决:要么自己种,要么给别人种。
城市和农村,一直以来,是中国经济的两面。
城市负责拉动经济增长,农村负责保障粮食供给。分工合作,各司其职。但随着城市化进程以及工业、服务业等产业的发展,大量农民离开土地,进入城市谋生。
被抛弃的农村和土地,成了农村发展的疮疤。2019年,中国城镇人口有8.48亿,占比60%,而且还在不断增加。
大量农村劳动力变成了城市劳动力——尽管他们在户籍上,还属于农村,也在农村有土地,但他们已经不种地了。大量农田被荒废,闲置的土地成了人口流出地经济的泥潭。
湖南邵阳出台的政策,当地能否真的将其真的推行下去,还是个问题。
失去土地的农民是否还有退路?未来如果离开城市后,生活如何保障?这些问题突兀地摆在政策和现实之间。
能不能做到
在法理上,耕地回收可以说有着合法合规的依据。
《土地管理法》,其中37条有规定: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,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,收回发包的耕地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
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,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(一)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;(二)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;(三)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;(四)其他严重违约行为。
第六十四条 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、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、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,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,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。
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》
第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、荒芜基本农田。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,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,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。
这些法律条款都说明了,这些闲置抛荒的土地,是真的可以被收回的。但在实际操作上,这件事或许不像想象的容易。
单纯在邵阳来说,当地多山,农村的人均耕地不到一亩,每亩产出大概800斤水稻来计算。
2020年生产的早籼稻(三等,下同)、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1元、127元和130元。也就是说,一亩地的最低收入不到1000元。扣除种子、农药、化肥等开支后,收入只剩下几百元。
零散的土地没有规模化效应,难以养活一家人。与此同时,进城务工的收入则比种地高出一大截。这是当下各地出现农田抛荒的主要原因。
但是,人们并不准备完全抛弃土地。
大多数离开土地的农民,仍然想着自己老了之后在城市里无法生存了,回到农村还有块农田可以保证自己的生活。
拿走这个保障,无异于是封堵了他们的退路。农民们不会愿意。
而且,文件中还提到,引导土地向种粮大户、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。
也就是说,总得有人来接手这些土地,这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土地流转过程。但是,谁来接手?
农村社会的特殊性,在于人情。尽管法律条文规定了土地可以被收回,但是强制收回之后,邻里相亲会否碍于情面不愿接受则是另一个问题——村里的熟人,那地方执行的时候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
实际上,在邵阳这样多山的地区,不像平原地区便于耕种和运输,也很难发展事实上的大型规模化种植。
但最大的问题,则是农村还有人会接手吗?
背后隐藏的事实
千百年来,农民和土地的依附关系一直甚为强烈,农民渴望拥有土地,失去了土地的农民被称作“流民”。而近几十年来,这种关系却被改变了。
工业经济、以及第三产业的发展让大量农民放弃农村的耕地,转而进城务工。收入是最主要的原因。
20世纪80年代初,我国仅有200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,随着城市经济发展和“打工潮”,越来越多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;2002年外出务工人员涨至1亿人,并于以后年间呈持续增长趋势。
据国家统计局2013~2017年数据,2013年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达17,392万人,占农村总人口的27.62%,2014~2017年逐年递增。这些都改变着中国各地的经济构成,对于农民家庭来说,变化更为明显。
早在2009年,邵阳市农民收入结构发生较大的变化,收入主体不再主要依靠家庭经营收入,而是转向工资性收入和家庭收入并重,并逐步倾向于工资性收入为重心。今年一季度,邵阳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67元,占农民现金收入的41.94%
2018年,邵阳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57元、增长10.2%,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5823元,占总收入的49.11%。
《邵阳日报》2019年7月报道,当年上半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.43万人。大量的农村年轻劳动力流入城市,甚至中年劳动力也早就去了城市里,现在真正留在农村种地的人,更多的是老年人。
一边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,将他们从农村转移到城市,一边则在要求严禁抛荒。这种矛盾和撕裂,是农村无法逃避的现实。
农民们此时面临着一个影响深远的抉择,选择放弃农田,在多数农民看到或许等于放弃一份人生的保险。
因为,更现实性的选择,或许是象征性地种上一些作物,或是将土地流转给专业的种植公司、合作社等。
实际上,这背后表露的,是经济的未来。
人往哪里走,经济就往哪里走
所谓的土地流转,就是指把你所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,转让给其他农户。但是你转让的仅仅只是经营权,承包权仍然归你所有。
换句话说,等哪天你想回到家继承良田了,还能要得回来。
土地流转已经成了农村土地未来的趋势。目前,农村土地流转比例已接近40%,总规模达到5.4亿亩。北京的土地流转比例已经高达96%。
从另一个角度来看,可以看作北京已经没有多少正在种地的农民了。
不种地的农民,去了哪?他们从农村劳动力,变为城市劳动力。对于城市来说,几乎等于增加了城市人口——这些没有了土地的农民,大概率会选择留在城市。
克而瑞研究中心数据表明,土地流转有望为三线城市带来150亿㎡供地指标、3000万城镇从业人口。
流转过来的城镇人口除了增加就业人口之外,更为重要的一个作用,是转化成各地房地产市场的刚性需求。
土地转包、集体用地入股转让也可为这些新增城镇人口带来更多的资产性收入,支持这部分群体购房。
在安徽,2018年就有100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,这些增加事实上也增加了房地产市场的购房需求。在邵阳,同样的故事或许还会重演。
收回耕地,或许会是当地一举两得的“妙计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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