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表时间: 2020-09-18 11:01:14
作者: 广州无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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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7日,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,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鲍某某涉嫌性侵韩某某案调查情况。经全面深入调查,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。
今年4月以来,媒体网络报道鲍某某性侵“养女”,引起社会极大关注。山东及江苏、北京、天津、安徽等涉案地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,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,对韩某某指控鲍某某性侵和媒体网络反映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。
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组成联合督导组,对彻查该案工作进行全程督导。调查工作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,依法讯问、询问当事人,走访相关证人,固定提取各类物证、书证、视频资料、电子数据,开展现场勘验、检查和检验鉴定。2020年6月以来,联合督导组又对案件调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复查,目前有关事实已经查清。
根据通报,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1、女方并非未成年人,真实年龄已22周岁,见鲍某某时年满18周岁;2、两人实际同居,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;3、鲍某某明知不符合“收养”条件,自认为韩某某是未成年,仍以“收养”为名与她交往且发生性关系,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,应当受社会谴责;4、基层公安办案不规范,责成整改;5、违规变更年龄,严肃处理!
另据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通报,经司法行政部门调查,美国人鲍某某在华期间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,情节严重。根据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条、第八十一条之规定,公安部决定对鲍某某驱逐出境。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依法执行对鲍某某驱逐出境决定。
当日,北京市司法局也发出通报称,经查,律师鲍某某2006年取得外国国籍后隐瞒不报,仍以专职律师身份执业,涉嫌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。9月11日,北京市司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,依法吊销鲍某某的律师执业证书。
按照此前媒体报道,鲍某某即为鲍毓明。今年4月初,鲍毓明疑似性侵“养女”报道引发巨大争议。4月13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,针对鲍毓明涉嫌性侵一案,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,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。
7月19日,据媒体报道,司法部发布开展专职律师违规兼职清理的通报,其中提到,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鲍毓明长期在企业任职,2006年取得美国国籍后隐瞒不报仍以专职律师身份执业,经媒体报道后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,严重损害律师队伍的形象和声誉。
如今,随着联合督导组的通报,此案也宣告尘埃落定。
(本文由无冕财经综合自中国长安网、新京报等报道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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